現行高考招生制度下,總成績是對學生唯一的評價,此現實將被改變。教育部16日出台的《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提出,學校要為每位學生建立綜合素質檔案,包含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綜合素質評價,高校將參考評價情況招生錄取。
  同日發佈的《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規定,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
  綜合素質入檔案,分數不再是唯一評價標準
  《關於加強和改進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意見》規定,高中學校要將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學校在招生時要根據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要求,制定科學規範的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教師等專業人員對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採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做出客觀評價,作為招生錄取的參考。
  意見對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方面進行了細化,每個方面的有不同的考察重點。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點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願服務等,如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的情況。
  然而,當前的綜合素質評價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走過場”和“集中突擊”等問題,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往往由教師“突擊”完成,學生的個性特長很難得到充分展示,對高校錄取招生的參考意義有限。
  為此,意見強調綜合素質評價註重考察學生的行為表現,特別是通過學生在有關活動中的具體表現來反映其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如思想品德方面,不僅要看學生參加公益勞動、志願服務活動的具體內容,還要看參加的次數、持續時間等,學生在這些活動中的行為表現是可以考察、可以比較的。
  此外,綜合素質評價一旦被參考,大家最為擔心的就是真實性和公平性。意見規定,建立公示制度,暢通舉報渠道。建立檢查制度,對檔案材料真實性進行抽查。建立申訴與覆議制度,對有爭議的結果重新進行審核確認。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對弄虛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學業水平考試,學生自選3科計入高招總成績
  根據《關於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高考成績將包括語文、數學、外語等全國統考科目成績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當中任選3科的考試成績。上海、浙江已於今年啟動高考綜合改革,將於2017年整體實施。
  實施意見規定,學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內容的學習,對自己的興趣和優勢有一定瞭解後確定選考科目。
  實施意見還規定,命題應註重加強對能力的考查。各省區市要提前公佈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間、開考科目、考試時間、報名方式等,便於學校安排教學及學生報名考試。
  實施意見要求,學校要均衡安排每學年的授課科目,統籌確定每個年級的學生參加考試的科目數量,原則上高一年級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
  對於如何選考,意見提出“各省(區、市)要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以及更換已選考的科目提供機會”。
  意見指出,考試成績以“等級”或“合格、不合格”呈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以等級呈現,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一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共25%。
  綜合新華社電
  江蘇:現有方案加強版,對教學影響不大
  記者昨天從省教育考試院瞭解到,此次國家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新方案,與江蘇俗稱“小高考”的學業水平測試方案有所不同。我省將在近期研究具體實施方案。有專家指出,這個方案其實等於是江蘇現有方案的加強版,對現有的江蘇中學教學影響不會太大。
  在考試科目和內容上,江蘇考生需要在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六門中,選測四門,其餘兩門作為必測科目,而教育部將《普通高中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範圍。在考試內容上,也增加了相關科目的實驗操作、外語聽力和口語的考試等相關要求。此外,對於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這也意味著,除語數外三門計入總分外,考生還要選擇其他三門課計入總分。而江蘇方案則是只將考生的語數外計入高考總分,考生另選兩門作為必修,並達到一定等級,在高考錄取時,先按等級要求,再按分數高低進行錄取。
  “其實這個方案等於是江蘇現有方案的加強版,從國家層面看是更重視學業水平測試,對現有的江蘇中學教學影響不會太大,高中教學不會有太大的調整。”南京一中校長尤小平分析說,全國新方案和江蘇現有方案主要區別在於進入高考環節的考試科目從兩門變成了三門,江蘇“小高考”方案選測一門得A加1分,而國家新方案沒有加分項目。另一個細微變化就是國家新方案規定各門課分ABCDE五個等級,而江蘇學業水平測試只有ABCD四個等級。“等級的細化,將更能體現出學生能力的區分度。”
  此外,教育部公佈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實施意見》,在考試時間上,提出高一年級考2個科目左右,高二年級6個科目左右,高三年級6個科目左右。而江蘇現有方案,主要在高二階段考四門選修課,高三考兩門必修課。“教育部要求,各省(區、市)要制定本地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辦法,並於2015年8月底前報教育部備案。”省教育考試院高招處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江蘇高考方案暫未調整,因此,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目前正常實施,對於教育部提出的要求,我省將於近期研究具體實施方案,一旦方案形成,並報教育部同意,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本報記者 王 拓  (原標題:高招錄取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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